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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使用条款

    生效日期:2026-02-27

    本条款规定了 TRENVL.COM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所提供的网站及相关服务在使用过程中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
    第1条(目的)

    本条款旨在规定用户使用公司运营的 TRENVL.COM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所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时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、责任事项及使用程序。

    第2条(定义)

   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:

    1. “网站”指公司通过电脑、移动设备等信息通信设备提供商品、服务、预约、信息及内容的平台 TRENVL.COM,也可指公司本身。
    2. “用户”指访问网站并根据本条款使用公司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    3. “会员”指在网站注册并可持续使用公司服务的用户。
    4. “非会员”指未注册但使用网站服务的用户。
    5. “合作伙伴”指通过网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、销售方、医疗机构、住宿业者、旅行社、教育机构、导游或合作企业。
    6. “商品等”指网站提供或中介的旅游产品、住宿、门票、医疗及美容预约、教育项目以及相关有形或无形商品与服务。

    第3条(条款的公示、说明及修改)

    1. 公司将在网站首页或链接页面公布本条款内容及公司信息,包括公司名称、代表人姓名、营业地址、营业执照号、通信销售备案号及联系方式等。
    2.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。
    3. 修改条款时,公司将于生效日前7日公告修改内容;若对用户不利,则提前30日公告。
    4. 用户在修改条款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。

    第4条(条款之外的规定)

   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及解释应依据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》、《电子文书及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、《信息通信网法》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    第5条(服务的提供及变更)

    1.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:
      • 旅游、住宿、交通、门票、教育、医疗旅游、美容及相关信息服务
      • 商品预约、下单、支付、咨询及客户支持服务
      • 内容提供、活动、促销、会员及附加服务
      • 公司规定的其他服务
    2. 公司可因运营或技术需要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。
    3. 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时,公司将提前公告;特殊情况下可事后公告。

    第6条(服务中断)

    1. 因系统维护、设备故障、通信中断等原因,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。
    2. 因自然灾害、国家紧急状态、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,公司可限制或中断服务。
    3. 公司将提前公告服务中断事项;如无法提前公告,将事后通知。

    [企业信息填写示例]

    公司名称:[公司名称] / 代表人:[代表人姓名] / 营业执照号:[营业执照号] / 通信销售备案号:[备案号]
    地址:[公司地址] / 邮箱:[代表邮箱] / 客服电话:[联系电话]

    附加特别条款

    本特别条款适用于 TRENVL.COM 提供的预约、取消、退款、旅游商品及医疗美容相关服务。 若与主条款内容冲突,以本特别条款为准。

    第22条(预约、取消及退款规定)

    1. 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条件以实际提供方的政策为准。
    2. 用户须在付款前确认商品详情及退款规则。
    3. 公司作为中介平台,对合作方原因导致的取消或退款问题不承担责任(公司重大过失除外)。
    4. 公司可协助退款流程,但不代表承担直接退款义务。
    5. 违约金或手续费依据各商品政策执行。
    6. 若法律有强制规定,则以法律规定为准。

    使用条款

    生效日期:2026-02-27

    本条款规定了 TRENVL.COM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所提供的网站及相关服务在使用过程中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
    第1条(目的)

    本条款旨在规定用户使用公司运营的 TRENVL.COM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所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时,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、责任事项及使用程序。

    第2条(定义)

   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:

    1. “网站”指公司通过电脑、移动设备等信息通信设备提供商品、服务、预约、信息及内容的平台 TRENVL.COM,也可指公司本身。
    2. “用户”指访问网站并根据本条款使用公司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    3. “会员”指在网站注册并可持续使用公司服务的用户。
    4. “非会员”指未注册但使用网站服务的用户。
    5. “合作伙伴”指通过网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、销售方、医疗机构、住宿业者、旅行社、教育机构、导游或合作企业。
    6. “商品等”指网站提供或中介的旅游产品、住宿、门票、医疗及美容预约、教育项目以及相关有形或无形商品与服务。

    第3条(条款的公示、说明及修改)

    1. 公司将在网站首页或链接页面公布本条款内容及公司信息,包括公司名称、代表人姓名、营业地址、营业执照号、通信销售备案号及联系方式等。
    2.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。
    3. 修改条款时,公司将于生效日前7日公告修改内容;若对用户不利,则提前30日公告。
    4. 用户在修改条款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。

    第4条(条款之外的规定)

   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及解释应依据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》、《电子文书及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、《信息通信网法》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    第5条(服务的提供及变更)

    1.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:
      • 旅游、住宿、交通、门票、教育、医疗旅游、美容及相关信息服务
      • 商品预约、下单、支付、咨询及客户支持服务
      • 内容提供、活动、促销、会员及附加服务
      • 公司规定的其他服务
    2. 公司可因运营或技术需要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。
    3. 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时,公司将提前公告;特殊情况下可事后公告。

    第6条(服务中断)

    1. 因系统维护、设备故障、通信中断等原因,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。
    2. 因自然灾害、国家紧急状态、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,公司可限制或中断服务。
    3. 公司将提前公告服务中断事项;如无法提前公告,将事后通知。

    [企业信息填写示例]

    公司名称:[公司名称] / 代表人:[代表人姓名] / 营业执照号:[营业执照号] / 通信销售备案号:[备案号]
    地址:[公司地址] / 邮箱:[代表邮箱] / 客服电话:[联系电话]

    附加特别条款

    本特别条款适用于 TRENVL.COM 提供的预约、取消、退款、旅游商品及医疗美容相关服务。 若与主条款内容冲突,以本特别条款为准。

    第22条(预约、取消及退款规定)

    1. 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条件以实际提供方的政策为准。
    2. 用户须在付款前确认商品详情及退款规则。
    3. 公司作为中介平台,对合作方原因导致的取消或退款问题不承担责任(公司重大过失除外)。
    4. 公司可协助退款流程,但不代表承担直接退款义务。
    5. 违约金或手续费依据各商品政策执行。
    6. 若法律有强制规定,则以法律规定为准。